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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填报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数据统计时段

所需统计的数据时段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三、报送内容

根据要求,各学院需要报送下列表格数据:

1.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2.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3.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以上3个基表在附件“所要完成的个基表(详见附件1文件夹中。

四、填报要求

1.所要完成的3个基表各表间相同的字段数据务必一致。

2.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其他各类代码填报查询《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代码集》详见http://202.4.130.200:81/zbdm.htm)。

3.基本四、五、六务必依据填报说明(详见附件2)填写准确完整

4.根据文件夹中sj4、sj5、sj6(2019-2020学年)的实验室统计信息,修订2020-2021学年的实验室的最新统计信息如果实验室信息与去年九月份统计(2019-2020学年)相比有变化,请将本行用红色字体标出,在最后一列备注栏用红色字体标注“增加、修改或删除等”。

5.完成统计信息后,请在文件名称后加上本单位的名称,如“sj4-外国语学院”

五、报送时间

1.913日前将“实验室数据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信息表”(详见附件3纸制版交至第一实验楼B208室。

2.以二级学院为单位,9月13日之前将“所要完成的个基表”电子版发送至jxyang@bjtuhbxy.edu.cn,打印纸质版经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交至第一实验楼B208室。

联系人:杨金祥      联系电话:8887108

 

 

 附件1:所要完成的三个基表.zip 

 附件2:填报说明.doc 

 附件3:实验室数据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信息表.xls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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