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召开在即,为深入贯彻上级部署要求,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坚决维护全会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大局,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排查范围主要包括:各学院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危险品存储处置场所、中转站等,重点排查实验室危化品存储、使用场所。
各单位须于10月20日12:00前完成首轮排查,提交《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至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二、启动应急状态,强化值班值守
1.成立工作专班:自10月19日0时起至10月24日24时,各学院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
2.严格值班制度:实行学院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确保联络畅通、响应迅速。
3.强化校园防控:值班人员加大巡逻力度,重点加强实验室危化品存储使用场所、大学生创新实验室等危险场所值守。
三、规范信息报送,确保响应及时
1.日常报告:10月19日至24日期间,各学院每日14:00前完成本单位安全稳定情况汇总,报送至实验教师工作群,做到“每日零报告”。
2.应急报告:发生重大突发情况或重要信息,须第一时间(事发1小时内)向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安全保卫处及党政办公室报备,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将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学院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学院,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刘帅 联系电话:0317-8887196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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