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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创业团队:

按照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管理要求,学校决定对2023-2024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考核对象

沧州交通学院创业孵化园入驻团队。

(二)评估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基本保障、项目运营、团队建设、日常管理以及所获融资和荣誉奖励情况。汇报重点要介绍这一年项目整体运营和收益情况、商业计划执行进度、下一步发展方向和举措、预期收益以及项目融资计划等。

(三)评估考核程序

1.材料提交

对入驻项目(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查。

20241125日上午9点前,由园区孵化创业项目负责人提交电子版考核材料发至sysxglzx@czjtu.edu.cn邮箱,纸质版材料则经指导老师签字及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后(一式五份)提交至第一实验楼B209,材料包括:

1现场答辩PPT

2)沧州交通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年度报告书

3)其他辅助材料,如团队及成员在创新创业大赛方面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2.现场答辩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将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团对在园孵化项目(企业)开展考核答辩,具体形式如下:

1)答辩形式:5分钟PPT汇报项目情况;3分钟回答专家提问。

2)答辩内容:项目概况、实施情况、核心技术(含创新)、财务状况、市场分析、获奖情况等。

3)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估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按得分排名,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得分80分为优秀,得分≥60分为合格,得分<60分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团队。创业团队在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致使团队工位经常处于空闲状态者;

2)未能按时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者;

3)创业团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

4)主要负责人违反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5)超出业务规定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者;

6)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者;

7)擅自转让经营场地者;

8)因卫生问题,受到三次以上警告者;

9)因安全问题,受到二次以上警告者;

10)严重损害学校声誉或利益者。

 

 

附件:1. 沧州交通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考核汇总表(见PDF)

2. 沧州交通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绩效考核表(见PDF)

3. 沧州交通学院大学生创业项目年度报告书(见PDF)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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