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填报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数据统计时段
所需统计的数据时段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三、报送内容
根据要求,各学院需要报送下列表格数据:
1.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2.基表五 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3.基表六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以上3个基表在附件“所要完成的三个基表”(详见附件1)文件夹中。
四、填报要求
1.所要完成的3个基表各表间相同的字段数据务必一致。
2.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其他各类代码填报查询《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代码集》(详见http://202.4.130.200:81/zbdm.htm)。
3.基本四、五、六务必依据填报说明(详见附件2)填写准确完整。
4.根据文件夹中sj4、sj5、sj6(2019-2020学年)的实验室统计信息,修订2020-2021学年的实验室的最新统计信息。如果实验室信息与去年九月份统计(2019-2020学年)相比有变化,请将本行用红色字体标出,在最后一列备注栏用红色字体标注“增加、修改或删除等”。
5.完成统计信息后,请在文件名称后加上本单位的名称,如“sj4-外国语学院”。
五、报送时间
1.9月13日前将“实验室数据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信息表”(详见附件3)纸制版交至第一实验楼B208室。
2.以二级学院为单位,9月13日之前将“所要完成的三个基表”电子版发送至jxyang@bjtuhbxy.edu.cn,打印纸质版经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交至第一实验楼B208室。
联系人:杨金祥 联系电话:8887108
附件1:所要完成的三个基表.zip
附件2:填报说明.doc
附件3:实验室数据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信息表.xls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2021年9月6日
上一条:关于认真学习沧州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落实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届自媒体产教融合公益训练营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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