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校园安全、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教育部制定并下发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要求,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日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冀教高函〔2023〕10号 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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