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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 号)要求,各学院要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此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升实验室安全意识

各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迅速开展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排查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做到安全状况心中有数、整改要求明确清晰、隐患问题立查立改、防范措施落实见效,切实消除风险和隐患,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迅速开展全面排查整改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各级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无死角排查和整改工作,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着重开展用电安全、机械安全及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专项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逐条核对自查自纠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不整改到位坚决不销账,形成安全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隐患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各学院要从安全工作的实际出发,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使用案例教学、规范培训、定期考核等方式,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宣讲实验室安全常识;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全面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要根据本专业实际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特别是要制定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学校将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的督查工作,着重督查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落实情况和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在近期开展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此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请各学院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3330日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实验实训管理中心B208。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2023  3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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