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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结题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了保证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保证项目的实施效果,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院字[2016]32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 采取院、校两级审核结题验收,验收按优秀、通过和不通过三级成绩评定;

2.项目结题验收时,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回避; 

3.项目组无故不参加结题验收或验收不通过,将取消项目负责人下一次申报项目的资格。

二、工作内容与程序

二级学院结合项目情况,自行组织结题验收,要求各二级学院认真审阅结题验收材料。

1.提交材料

项目组根据各二级学院结题验收时间安排,按时提交“结题书”、“研究报告”和“辅助材料”(包括各类实验实践效果证明材料、专家或使用者的评价材料、课题研究的实体材料,如自制设备、样本、软件、视频资料等),将以上材料与结题书、研究报告的电子版,提交各二级学院。将纸质版一起整理装订成册,提交各二级学院。学生提交的材料应有指导教师签署的审阅意见。项目组指导教师也应根据各二级学院结题验收的时间安排,认真审核学生的结题材料,并签署对项目结题的审阅意见。

2.审阅材料

各二级学院专家组对项目组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认真审阅,重点审查项目组是否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中“预期结果和形式”描述的预期目标。

各二级学院522日前确定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答辩时间,并将各二级学院结题验收的形式、具体时间等内容(附件一)的电子版发送邮件至yaoyao@czjtu.edu.cn

3.组织答辩

(1)各二级学院组织答辩时,学生要汇报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在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动手能力以及创新思维与能力的培养方面所取得的收获。创业实践项目还应汇报项目的实际运营情况、财务情况及市场前景。 

(2)专家要提问与项目有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研究论文或总结报告以及现场汇报中存在的疑点、错误,指出应改进的方面、措施,考察学生的独立工作和团队协作能力等。

4.项目鉴定

学生答辩结束后,各二级学院专家组应根据指导教师意见、材料审阅意见、答辩情况做出项目鉴定。项目按优秀、通过和不通过三级成绩评定。未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中“预期结果和形式”描述的预期目标者不予通过,完成预期目标者予以通过,并从通过的项目中按照20%的比例推优(主要从选题方向、答辩情况、预期成果完成情况、项目影响力等方向进行综合评价推优)。

5.上报材料

各二级学院531日前将结题验收材料(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yaoyao@czjtu.edu.cn将所有材料的纸质版交到第一实验楼B209。

6.审核公示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汇总的结题项目进行审核,并公示项目结题验收情况。

7.项目总结与交流

(1)项目结题后,由项目经费购买的材料、资料、软件等均需全部登记,由各二级学院负责汇总,指导教师负责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2)项目结题后,项目管理单位应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研究成果汇集工作,为项目成果展做好准备工作。项目成果展以实物和照片的形式展出,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一:202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网络答辩情况汇总表

附件二: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情况表

附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书

附件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情况数据统计表

附件五: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结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202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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