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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交通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5-18    作者:     来源:     点击:

沧州交通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各实验中心主任是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为:落实实验室技术安全人员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技术安全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实验室技术安全设施建设与改造。

第二条实验室技术安全员的主要职责为:建立、完善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包括各种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负责实验室技术安全检查,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组织本单位实验室技术安全宣传、教育与考核。

第三条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和掌握实验室技术安全应急预案、应急电话号码、应急设施的位置和用法,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化工类实验室要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包括购买、运输、存贮、使用、生产、销毁等过程。

第五条对于大型设备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使用。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

第六条实验室安全设施管理。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须根据潜在危险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和必要的急救箱,并加强实验室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其完好性。

第七条实验指导教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加强学生在实验过程中的实验室安全监督与管理。

第八条要定期对实验室安全进行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上报与整改。

第九条实验室发生技术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和安全工作处,重大险情应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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