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实验中心:
为了确保校园实验室安全,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办【2021】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工作安排
1、检查范围: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及各类实验研究场所。
2、主要检查内容: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逐条对照检查项目,重点对危险源管理、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实验室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特种设备安全情况等进行检查。
3、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形式。请各学院、实验中心负责人自查后形成问题汇总表后进行整改。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2021年5月14日
上一条: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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