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交通学院大学生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中心是实践教学的重要基地,为保障实践教学的正常开展,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一条 大学生创新中心由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项目指导教师负责。
第二条 凡进入大学生创新中心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大学生创新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
第三条 不准在室内吸烟、烧水、做饭及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第四条 注意经常打扫室内卫生,保证室内整洁。
第五条 做好防水、防电、防火、防盗等相关工作,要配备灭火器等相关消防器材。
第六条 加强安全意识,大学生创新中心人员不得另配钥匙或转借他人,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大学生创新中心。
第七条 大学生创新中心内不许乱接、乱拉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
第八条 每日最后离开大学生创新中心的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开。节假日前,大学生创新中心人员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打扫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第九条 禁止破坏大学生创新中心公物,任何人为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或遗失,应承担一切责任,并照价赔偿。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实验实训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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